关于“学员之家”阅览室开放的通知
时间: 2015-11-02  作者:   浏览次数: 365
 各分党校:

为广大学员培训期间能够较好地阅读党校推荐的相关书籍,丰富学员的读书文化生活,培养学员的读书情趣,使其成为书香学员,经研究,党校“学员之家”阅览室将于411正式开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放地点

1. 东校区凌云楼1213

2. 独墅湖校区二期A06宿舍一楼太阳成集团tyc234cc主页网站青春驿站处

二、开放时间

1. 东校区凌云楼1213室阅览室:星期三、五 13:3017:00

2. 独墅湖校区二期A06宿舍一楼太阳成集团tyc234cc主页网站青春驿站阅览室:星期三、五 18:3020:30

三、相关要求

学员应认真阅读《苏州大学党校“学员之家”阅读室管理规定》,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阅览室的正常使用。

欢迎各位学员前来阅览!

   附件一:《苏州大学党校“学员之家”阅读室管理规定》

苏州大学党校“学员之家”阅读室管理规定

一、阅览室书籍只限党校培训学员阅读,由党校统一管理(独墅湖校区分点“青春驿站”阅览室日常事务委托太阳成集团tyc234cc主页网站分党校进行管理)。

二、学员进入阅览室须在管理员处登记 。

三、学员在阅览室内应保持安静,说话、走路要轻声,禁止喧哗,进入阅览室后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档。
四、学员应爱护阅览室内的一切设施设备。

五、书籍阅览后要放回原处,不准随便摆放;要爱护书籍,不要弄脏折叠,不得乱写乱画、撕剪、圈点、批注、划线、印描。

六、阅览室内书籍一般不外借,如确实要外借的,须征得管理员同意并办理外借手续,一次只限借一本,期限为15天,续借手续与借书手续相同,外借书籍如丢失应按原价偿付。

七、不得私自带走书籍。

八、管理员要以身作则,热情服务。

苏州大学党校

201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