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苏大教[2018]142号文件规定,我校自考助学专业学士学位申请具体规定如下:
一、本次学位申请对象
符合学位条件并已申请2019年6月毕业的自学考试助学专业学生。
二、学位申请资格
1、遵守法律,遵守校规校纪,品行端正;
2、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专业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
3、非外语专业的学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成绩≥70分;
4、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70分;
5、自学考试相关专业的学位课程考试平均成绩≥70分。
(以上所有成绩以毕业生登记表上的成绩为准)
三、申请时间
学生申请时间:2019年7月5日至9月10日
学院提交材料时间:2019年9月20日
四、学生申请办法及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办法
符合学位条件的自考助学专业学生在自考管理平台“学位申请模块”提出申请,并在网上交纳学位评审费(已交评审费的在领取毕业证书时退回)。
(二)提交材料(提交时间:领取毕业证书及毕业生登记表后提交所在学院)
1、学士学位申请表(表内请贴上学生照片)(用A3纸正反面打印在同一纸张上);申请表由院系自行打印。
2、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A4),由学院验明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3、本科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A4),由学院验明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五.学院提交材料
1、学士学位申请表(表4)
2、学士学位审核表:(表2)
3、学位情况汇总表:(表3)
4、2019年下半年学位信息申请汇总表(表1)
六、学位申请中一些问题的说明
1、学位课程均为指定课程,不能替代,且在本科段必需有成绩,免修课程不具备学士学位申请条件;2012年7月1日以后取得自考助学专业本科毕业证的学生,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单不再作为学士学位评审依据。
2、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未授予学位者,申请材料、评审费不退。
3、学士学位应在毕业的当年立即申请,逾期未申请者一律不再补授予学位。
苏州大学继续教育处
二零一九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