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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7-09-22  作者:   浏览次数: 155

太阳成集团tyc234cc主页网站精品教材与精品课程建设资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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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成集团tyc234cc主页网站精品教材与精品课程建设资助管理办法

(试行)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建设的要求,配合苏州大学、江苏省教育厅和教育部精品教材与精品课程建设的进程,鼓励本院教师积极参与精品教材和精品课程的申报与建设,提高专业课程的教学质量与水平,特制订学院精品教材与精品课程资助管理办法。

  1. 学院每年设立精品教材与精品课程资助项目10项(精品教材与精品课程项目各5项),项目周期1年。精品教材与精品课程每课资助4000元。

  2. 申报要求

  1. 申报以教材或课程为课题,申报教师(课题负责人)必须至少有一年以上该课程的主讲经历,鼓励同课教师联合申报。

  2. 申报教材与课程限于本科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已列入教学计划的专业选修课程。

  3. 所报教材与课程必须具备较好的建设基础,具备的相关条件是:。

  4. 申报者必须提出较为具体的建设方案。

  5. 已获得学校资助的课程与教材,不再列入申报范围,但学院按照学校资助金额的50%配套。

  1. 申报项目的评定

  1. 教师自由申报并提出精品教材与精品课程的建设方案,由教学委员会评选,报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2. 项目评选遵循三个原则:向重点课程、特色课程倾斜;向主干课程倾斜;考虑专业之间的平衡。

  1. 申报项目的考核

  1. 项目下达后应严格按计划进行。

  2. 项目一般在启动后6个月后进行中期检查,中期检查时项目负责人需向学院提供有关验收材料。具体材料包括1)本课程所在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2)本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计划、典型教案、习题册、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3)选用或自编的主要教材及必要的配套教材(仅需提供封面、版权页、章节目录等主要内容复印件);(4)反映课程改革与建设的教学研究论文及获奖证书复印件;(5)考试样卷及反映其他形式考试情况的材料;(6)同行专家、学生以及后续课程教师的评价意见等。其它材料要求具体见附件。

  3. 项目结项时,课题组必须向院提交项目书提出的建设成果材料。学院聘请、组织有关教师、专家对有关课程与教材的建设质量进行专业论定,提出结项报告。

  4. 在学校组织的精品教材与精品课程项目申报中,学院优先推荐院级优秀精品教材与精品课程结项项目。在学院向学校推荐申报时,已获学院资助的推荐申报项目如果未能及时组织申报,刚该专业在学院启动下一轮项目资助时将受到严格控制。

  1. 申报项目的资助

  1. 项目经费分两批下拨,首批经费3000元在立项时下拨,第二批经费2000元在中期检查结束时下拨。

  2. 项目经费由项目负责人管理使用,经费主要用于教材与课程建设所需的易耗设备及相关支出,支出审批手续遵照院财务规定。

  3. 学院为精品课程与教材建设提供必须的公共环境和相关条件。如提供电脑房、信息刻录、扫描、摄录等服务。

  1. 项目所提交的有关成果,知识产权归项目承担者和学院共同所有。

  2. 本办法为试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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