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班级:
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度苏州大学“美德学生”奖学金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学字〔2018〕70号)和《苏州大学“美德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苏大学〔2018〕48号)开展2018年度苏州大学 “美德学生”奖学金的申报评选工作。现将申报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第一、选拔范围
(一)全校全日制在籍研究生;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道德品质优异,身心健康;
(四)追求崇高理想,秉持认真刻苦的学习态度,为人正直,作风严谨,成绩优秀;
(五)充满爱心,乐于助人,勇于奉献,努力承担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六)在学生中拥有突出的公信度和代表性,对营造良好的校风有积极作用,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第二、选拔标准
“美德学生”分社会实践、自强不息、见义勇为、孝老爱亲、全面发展等5类,具体标准如下:
(一)社会实践类:积极参与校内外青年志愿者活动和社会公益服务,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关注国计民生并做出积极贡献;
(二)自强不息类:直面逆境、不畏艰辛,身残志坚、积极乐观,自立自强、事迹感人;
(三)见义勇为类: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的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奋不顾身,舍己救人;
(四)孝老爱亲类: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兄弟姐妹团结友爱,事迹突出、感染力强;
(五)全面发展类:政治立场坚定,刻苦学习,成绩优秀,思想政治素质突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获得广泛好评。
第三、奖金及奖励
奖励标准为6000元人民币/人。
第四、申报名额
我院可推荐0-1名候选人。
第五、申请流程
“美德学生”奖学金采取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申请方式。
(一)申请者
9月5日,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苏州大学‘美德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苏州大学‘美德学生’奖学金事迹材料表”(见附件1、3),并提供
①成绩单(请到自主打印机打印)
②志愿服务证明复印件(参加院研究生会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无需额外证明,由院研究生会统一向学院提供)
③证书(复印件)
④论文(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页、论文太阳成集团tyc234cc主页网站)(复印件)
⑤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
上述研究生电子材料(附件1、3)请于9月5日12:00前发到385698525@qq.com邮箱,并以“20XX级XX型研究生班+姓名+“美德学生”奖学金申报材料”为邮件名称。
纸质材料请于9月5日16:00前交至学院5414办公室
附件1.苏州大学“美德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申请审批表.docx
关于印发《苏州大学“美德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