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听课制度(2018 年修订)》
时间: 2020-09-22  作者:   浏览次数: 88




苏州大学


苏大教〔201824


关于印发《苏州大学听课制度

2018修订)》的通知


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苏州大学听课制度(2018修订)》业经学校2018年第6次校长办公会审核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苏州大学        

 2018428日    

苏州大学听课制度

2018修订)


听课是了解教学情况,沟通教学信息,促进教学工作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全面客观掌握教学动态,强化管理育人、服务教学的意识,不断促进教风学风持续向好,营造全校上下关心教学、重视教学、支持教学、严格教学管理的良好氛围,有效发挥课堂教学教书育人主渠道作用,促使知识传授与价值观教育同频共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听课要求

(一)学校领导

 1. 校领导带头坚持听课,每学期不少于1次。

 2. 党委书记、校长、分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和分管教学、科研工作的校领导,对每门思想政治理论课必修课,每人每学期至少听课1次。

 3. 校领导在听课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通过听课调查了解课堂作为育人主阵地的运行情况和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实际状况,增进对教学一线状态的切身认识,直接倾听师生对教学及管理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协调解决需要在学校层面进行综合考虑和系统研究的教书育人相关重大问题,为学校本科教学决策奠定重要基础。   

(二)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1.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每学期不少于1次,其中,教务部、学生工作(部)负责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次,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

 2. 通过听课了解和掌握教师在教学工作中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等各项要求情况,督查课堂教学中是否存在违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散布传播错误观点思想的、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探索和实践“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相结合”的课堂教学模式提供参考。

(三)学校职能部门领导

 1. 教务部、学生工作部(处)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次,其他职能部门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次。

 2. 职能部门领导听课旨在促使本部门主动关心教学,服务教学。通过与师生的直接交流与沟通,了解教学实际状况,妥善解决教学工作中涉及本部门职责的有关问题,提高本部门服务人才培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各学院(部)领导和系(所)负责人

 1. 学院(部)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其中,分管教学与学生工作的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系(所)负责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

 2. 学院(部)领导、系(所)负责人听课旨在了解教学实际状况,加强对教师在教学内容、方法与手段等方面的指导、评价、分析和反馈,促进教师提高教学能力,帮助师生解决教学活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五)教学管理人员及专职学生工作干部

 1. 教学管理人员和专职学生工作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

 2. 通过听课提高服务和管理工作实效,共同推动并巩固良好教风学风。教务管理人员应检查教师执行教学规章制度、落实教学政策文件的情况,专职学生工作干部应检查学生学习纪律执行、学习投入情况。

(六)教师

 1. 每个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

 2. 互相听课是重要的基层教学组织活动和教师集体教研活动形式,是同行评价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各学院(部)开展教师互相听课活动,通过听课发挥具有丰富教学经验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以及教学优秀教师的示范作用,在听课中促进广大教师切磋教学技艺,交流教学经验,改善教学效果,不断提高自身教学水平。

(七)教学督导

 1. 根据《苏州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条例》执行。

 2. 通过听课对教师教学进行监督与指导,检查学院(部)、教师、学生执行管理规章制度情况,重点加强对新入职教师、青年教师等的指导与帮助。

二、听课实施

(一)听课课程范围为全日制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所列课程,包括课堂讲授,实验、实践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毕业实习等教学环节。听课重点是教师新开设课程、青年教师授课课程、各类立项或获奖课程、教学质量测评成绩排名靠前或落后的课程等。

(二)听课和评课相结合。听课人员根据学校排定的课程表提前确定所听课程,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听课必须填写《苏州大学听课记录表》,《苏州大学听课记录表》可到教务部领取,也可至教务部网站下载,或直接通过“苏大你好”教学互动与评价APP填写。听课记录表所填内容应客观翔实,听课后应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

(三)听课可采取随机听课、集体或集中听课、跟踪听课等方式进行,如有针对性地组织示范性或检查性集体听课活动,结合新入职教师试讲、教师教学竞赛、期中教学检查等各项工作促进听课活动有效开展。

(四)教务部负责汇总学校领导、各职能部门听课情况,各职能部门在学期结束前1周内负责将本单位相关人员的《苏州大学听课记录表》交教务部;各学院(部)汇总本学院(部)听课情况,汇总表于每学期结束前1周报教务部备案。

三、听课管理

(一)学校分管教学、学生工作的校领导负责领导全校听课工作。教务部、各学院(部)督促相关人员认真执行听课制度,本科教学督导协助督促听课制度的执行;教务部具体负责听课工作的日常管理。

(二)各级领导、教师、管理人员应自觉完成本制度规定的听课任务,不得少听或者以上课代替听课,听课工作的实施情况将作为年度本科教学工作考评等各类考核评奖工作的参考。

四、附则

(一)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苏州大学关于建立听课制度的若干规定(修订稿)》(苏大教〔201216号)同时废止。

(二)本制度由教务部负责解释。


附件:苏州大学听课记录表

附件

苏州大学听课记录表

校区           20  —20  学年  第  学期  第   周  星期     第   节

教学班级

课程名称


任课教师姓名

(*职称)


上课地点

(*上课节次)


课程

类别

通识教育课程 □

大类基础课程 □

专业教学课程 □

开放选修课程 □

 (*学生所在

学院及年级)


反馈情况

现场反馈

邮件反馈

暂未反馈

学院向教师反馈

主要授课

方法、内容

教师讲授□  学生讨论汇报□  教师讲授+学生讨论汇报□  其它(          )


注:  此处填写听课的时间节次; 表中*为选填内容;

教 学 评 价

评价指标

(权重)

参考评价明细(突出项的可选,待提高项可选)

评价

(100)

教学导入

5%

本节课的目标明确  □给出本节课的大纲/框架

讲解了本节课与之前所讲内容之间的联系


内容知识

30%

内容充实   □所提供的教学材料有助于促进学习□概念/理论/原理讲解清晰  □讲课重点突出  

寓思想教育于教学过程之中,较好体现教书育人理念


教学技能

20%

讲课内容有逻辑   □教学进度合理   □主题间过渡连贯 □举例适当  □恰当地使用教学媒体(黑板、PPT等)

教学方法的选择符合内容需要 □讲课吸引学生的注意


师生互动

10%

调动学生参与 □鼓励学生提问 □鼓励学生多角度发表观点   □给学生思考时间 □尊重学生  □认真倾听学生的问题/观点


课堂评价

10%

恰当地回应学生的提问/观点 □设计了合适的课堂测验/问题  □能够根据学生的反应调整教学


课堂小结

5%

本次课结束后,教师做了小结 □指出了进一步学习和思考的问题


教学态度

10%

教师遵守了教学规定(如工作规程) □教师有教学热情,精神饱满  □充实更新教学内容  □教师的音量适当□教师与学生有眼神接触   □教师吐字清晰


学生学习10%

课堂出勤情况  □课堂纪律及课堂精神面貌情况  □学习主动性  □课程互动


注:评价标准为:非常好为90-100分,满意为80-90分,需要改进为70-80分,没有观察到为60-70分,对学生成长有不良影响表现为小于60分。综合总分根据各指标的评价分数和权重自动生成

综合总分(自动生成)


总  结

1.总体而言,我认为这位老师在这节课上有如下优点:


2.总体而言,我认为这位老师在这节课上有如下可改进之处课堂内容如有意识形态问题,请列出



听课人所在单位     听课人签名


























送:各党委、党工委,校党委各部门,工会、团委。

州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85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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